宋教仁改组同盟会为国民党,得到了孙中山、黄兴等革命领袖的赞同,国民党的政纲未列“男女平权”条款,应该说表明了一般革命党人当时对于女子参政权的基本态度。[116]《民立报》对于孙中山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的压轴演讲中所谓“若民国不能自立,则男子将无参政权,何况女子”的说法深表赞同,认为“今日中国之女界,不能与彼欧美女子积数十年之运动者同一进行,当先协助各种社会,以巩固民国为其义务。此所谓预备条件也”。《民立报》还对女子参政团体共和协济社提出严重忠告,指责部分参政女子的过激举动,声称“若近日北京有一部分女子为激烈之运动,及上海有一部分女子恒假参政急进名词及协济会名义,以行其猥琐卑劣之事,皆足为参政进行之累”[117],表示了颇为不以为然的态度。
还有一个事例即广东女子参政权运动的命运,可以进一步说明革命党人对于女子参政权问题的真实态度。武昌起义后,在著名革命党人胡汉民与朱执信的推动下,广东省临时议会选举了10名女代议士——庄汉翘、伦耀华、易粤英、李佩兰、文翔凤、张沅、廖冰筠、邓惠芳、汪兆锵等,其中包括女同盟会会员、学界女子及华侨妇女等,“代表妇女各方面势力,称盛一时”[118]。此举颇具象征意义,如时人所谓“开千古未有之先,为中华首倡”[119],谱写了中国女权史上的新篇章,极大地激发了广东女界的参政热情。然而,这仅仅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开端而已;事实上,广东女子参政权问题仍是与全国一样,也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。1912年3月2日,广东女界成立女权研究社,以力争女子参政权为目的。当时,民政司调查选举资格“仍限于男子”,女权研究社认为广东省临时议会简章原来规定女子有参政权,并有代议士名额10名,故民政司的举措是“剥夺女界固有公权,擅更法律”,于是上书临时大总统孙中山、民政司及省临时议会,并通电上海各报馆、各团体,提出抗议并请求援助。[120]广东女界的活动正与唐群英等人的全国性的参政权请愿运动相呼应。与国会议员选举法一样,省议会议员选举法也只是规定男子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,而将女子排除在外。9月18日,广东女代议士李佩兰在省临时议会提出《电争女子参政权案》,认为“本会简章原规定女子有参政权,自不能昨是而今非,反生阻力”,参议院尽行取消女子参政权,“实属故意抑压女界”,希望省议员协助向参议院请愿力争。女代议士伦耀华等人附和支持,遭到男议员周孔博等人的极力反对。结果提案被交付表决,未能通过。某女代议士痛恨“男子压制女权”,“大肆詈骂,继之以哭,声泪俱下”。[121]随后,广东女界更为“剧烈之运动”,设立事务所,多次集会。11月4日,女代议士李佩兰、女留学生苏淑贞、女界代表邓博倩等人再次向省临时议会提出请愿书,要求向参议院力争女子参政权。周孔博等人起而驳议,认为就资格程度而言“女子确不能有参政权”,即使向参议院请愿,也将遭到其否决,因此表示“极不赞成”。双方再次争论不休,结果因出席议员不足法定人数而未能表决。11月8日,广东省临时议会以65票对38票之多数,最终否决了女子参政权请愿案。[122]虽然广东地方政权基本上是由革命党人所控制,可谓最具革命色彩的省份之一,但广东女子参政权运动同样不免失败的命运,这是颇有意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