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定史料之法 审定史料乃是史学家第一步根本工夫。西洋近百年来史学大进步,大半都由于审定史料的方法更严密了。凡审定史料的真伪,须要有证据,方能使人心服。这种证据,大概可分五种(此专指哲学史料):
(一)史事。书中的史事,是否与作书的人的年代相符。如不相符,即可证那一书或那一篇是假的。如庄子见鲁哀公,便太前了;如管仲说西施,便太后了。这都是作伪之证。
(二)文字。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字,不致乱用。作伪书的人,多不懂这个道理,故往往露出作伪的形迹来。如《关尹子》中所用字:“术咒”、“诵咒”、“役神”、“豆中摄鬼、杯中钓鱼、画门可开、土鬼可语”,“婴儿蕊女、金楼绛宫、青蛟白虎、宝鼎红炉”,是道士的话。“石火”、“想”、“识”、“五识并驰”、“尚自不见我,将何为我所”,是佛家的话。这都是作伪之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