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为史当重“经世之大略”,明“得失之枢机”
历史撰述为什么要写出“大伦理、大机会、大治乱得失”?它怎样才能达到“明治乱之本”“谨劝戒之道”的目的?清人王夫之从史学的主要作用是“资治”这一认识出发,把这些问题阐述得更深入、更明确了。他说:
所贵乎史者,述往以为来者师也。为史者,记载徒繁,而经世之大略不著,后人欲得其得失之枢机以效法之无由也,则恶用史为?[14]
王夫之认为,历史著作不因其繁而有价值,而应着重写出历史上人们“经世之大略”,使后人可以从中窥见其“得失之枢机”,即得失之关键所在,或以为法,或以为戒,不能如此,那么撰写历史有什么用呢!
王夫之针对《资治通鉴》光武帝建武元年(25年)记光武征平原太守伏湛为尚书,让他充分发挥善于抚循百姓的作用,后为司直,行大司徒事,“车驾每出征伐,常留镇守”;又访求曾为密县令而善以教化治民深得民心的卓茂,擢其为太傅,封褒德侯[15]这两件事,而发表评论说:东汉初年,承王莽之弊,“民易动而难静”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;“而光武处之也,不十年而天下晏然,此必有大用存焉。史不详其所以安辑而镇抚之者何若,则班固、荀悦徒为藻帨之文、而无意于天下之略也,后起者其何征焉?”[16]他认为,东汉初年大规模地、有效地安民的措施,是前面汉高祖、后面唐宋皇朝都不曾碰到过的大事业,是“自三代而下,唯光武允冠百王”的主要根据。然而史家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“经世之大略”语焉不详,那后起的人又怎能窥其“得失之枢机”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