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给我的第三个印象是治安。广西全省现在只有十七团兵,连兵官共有两万人,可算是真能裁兵的了。但全省无盗匪,人民真能享治安的幸福。我们作长途旅行,半夜后在最荒凉的江岸边泊船,点起火把来游岩洞,惊起茅蓬里的贫民,但船家客人都不感觉一毫危险。汽车路上,有山坡之处,往往可见一个灰布少年,拿着枪杆,站在山上守卫。这不是军士,只是民团的团员在那儿担任守卫的。
广西本来颇多匪祸,全省岩洞最多,最容易窝藏盗匪。有人对我说,广西人从前种田的要背着枪下田,牧牛的要背着枪赶牛。近年盗匪肃清,最大原因在于政治清明,县长不敢不认真作事,民团的组织又能达到农村,保甲的制度可以实行,清乡的工作就容易了。人民的比较优秀分子又往往受过军事的训练,政府把旧式枪械发给兵团,人民有了组织,又有武器,所以有自卫的能力。广西诸领袖常说他们的“三自政策”——自卫,自给,自治。现在至少可以说是已做到了人民自卫的一层。我们所见的广西的治安,大部分是建筑在人民的自卫力之上的。